北京首套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5.4%http://www.bankhr.com 2019年09月12日 08:45 作者:程婕 来源:北京青年报 根据央行此前的公告,自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北京地区新的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为: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55个基点(一个基点等于0.01%),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LPR+105个基点。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已经有银行按这样的定价规则确定客户房贷利率。按照央行8月20日公布的5年期LPR4.85%的水平计算,北京市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是5.4%,二套是5.9%。该水平与北京当前主要中资银行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一致。 新政以最新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8月25日,央行发布公告称,自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就此,央行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公告主要针对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执行。 定价基准转换后,全国范围内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4.85%);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计算为5.45%),与当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实际最低利率水平基本相当。同时,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及时确定当地LPR加点下限。 长期以来,我国银行的房贷利率定价都是在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乘以一定比例系数。比如,此前北京首套房贷款主流利率为基准利率4.90%上浮10%,即5.39%;二套房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20%,即5.88%。有业内人士指出,这种乘法方式显现出明显弊端,当基准利率处于低位时,被乘后效应会相应变小。而现在用LPR加点的方式之后,就可以解决效应变小的问题,使计算方式更为直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