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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制定数字货币发行制度

http://www.bankhr.com 2019年11月14日 11:08 作者:彭扬 欧阳剑环 来源:中国证券报

  多位专家13日在“财经年会2020:预测与战略”上表示,数字货币在未来全球数字经济竞争中居于核心地位,当前有必要抓紧研究发行中国主导的全球性数字货币的可行路径和实施方案。同时,立足于保证数字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应抓紧制定数字货币发行、数字金融市场监管等制度。

  中心化管理模式

  海王集团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银行原副行长王永利表示,央行数字货币只能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化,只能是中心化的,不可能比照“去中心”化的比特币等网络加密币去设计。

  “我国法定数字货币可能采用并行技术路线,坚持央行中心管理模式。”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工作组组长、中国银行原行长李礼辉表示,现有的区块链技术无法达到超大市场零售级别的高并发需求。法定数字货币应该会保持技术中性,不依赖单一技术,也应该会坚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以保证货币政策传导的可靠性,保证货币调控效率。

  李礼辉表示,我国法定数字货币可能选择“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公众”的间接发行模式,传承现行的货币市场运行机制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这将有利于保持商业银行的初始信贷能力,有利于稳定市场。另外,我国法定数字货币可能采用“账户松耦合”加电子钱包的方式,可以脱离银行账户实现端对端的价值转移,减轻交易环节对金融中介的依赖,并且在央行许可的范围内实现可控匿名支付。此外,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设计有可能只限于替代M0,即流通中的现金,而非狭义货币M1和广义货币M2。

  王永利强调,央行直接发行可以替代现金的数字货币,必须有账户支持(电子钱包依然属于账户)。银行存款属于银行的负债,依赖银行的信用,但这不代表存款货币依赖银行的信用。不能把货币与存款等同,并因此划分出“央行货币”与“银行货币”。现金、存款、钱包等都只是货币的表现形态,而非货币本身。货币表现形态变化伴随的是支付结算工具和方式的变化,无论其形态如何变化,货币的本质不能变。央行数字货币是人民币,不是一种新的货币。

  法定数字货币的可行路径

  李礼辉认为,数字货币在未来的全球数字经济竞争中居于核心地位,当前有必要抓紧研究发行中国主导的全球性数字货币的可行路径和实施方案。应该进一步探讨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可行路径,包括替代范围选择、可控匿名尺度、脱网运行技术等。

  光大集团研究院副院长、光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彭文生表示,央行数字货币的关键问题为是否支付利息。“按照近期央行的说法,央行数字货币强调电子支付和替代现金,而现金是没有利息的。国际上其他央行也在研究央行数字货币支付利息的问题。”

  彭文生认为,无论是私人的数字货币,如Facebook的Libra等,还是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都会对现有金融格局产生重大影响,会涉及超越金融的公共政策。

  此外,李礼辉强调,应加快数字金融制度建设。立足于保证数字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应该抓紧制定数字货币发行、数字金融市场监管等制度。应该抓紧研发数字金融技术国家标准,建立专业化的数字金融技术应用审核和验证体系。有必要建立数字金融创新沙盘试验制度,积极探索数字金融业务监管的新模式、新规范,适当放宽数字金融市场准入。此外,在数字金融全球制度建设中,我国应该积极参与并努力争取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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