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你找工作
招聘热线:010-82197466
金融英才网 > 热点播报 > 北京:医保个人账户可支付配偶、父母、子女相关医疗费用

北京:医保个人账户可支付配偶、父母、子女相关医疗费用

http://www.bankhr.com 2021年08月17日 09:17 作者:陈旭 来源:新华网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日前发布《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补充通知》,明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通知自发布日起实施。

  据悉,通知落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增强个人账户互助共济性,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通知明确,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此外,个人账户探索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支持购买北京市补充医疗保险。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支出。

收藏 | 关闭

扫描二维码

关注"英才网联"公众号

行业找工作手机应用

业务·合作 联系·服务 官方微博

业务咨询电话:010-82197560

市场/活动合作电话:010-82197152

媒体/商务合作电话:010-82197152

假日咨询电话:18600560950

E-mail:bankhr@bankhr.com

传真:010-62111188

客户服务热线:4006 500 588 (8:30-17:30)

技术支持电话:010-82197065

'金融英才网'公众号